證券商高階主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宣導說明會

活動照片

櫃買中心黃副總經理炳鈞開幕致詞
證期局吳組長友梅主講形塑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企業文化
法務部蔡政務次長碧仲主講國內外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政策之推動
綜合座談—蔡次長回答與會嘉賓問題
綜合座談—吳組長回答與會嘉賓問題
綜合座談—柯主秘福榮回答與會嘉賓問題
綜合座談—與會嘉賓提問
櫃買中心舉辦證券商高階主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宣導說明會,法務部蔡碧仲次長(右四)、證期局吳友梅組長(左四)、本中心黃炳鈞副總(右三)、本中心柯福榮主秘(右一)及與會證券商董事長合影。

宣導說明會摘要

櫃買中心為配合政府推動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政策,今年將持續舉辦證券商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宣導說明會,首場於3月9日登場,以證券商之董事長、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以上高階主管人員為宣導對象,期待各業者能由上至下迅速建立防制觀念並塑造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企業文化。本場宣導會總計有七十餘位證券商之高階主管人員踴躍參加,獲得熱烈迴響。


櫃買中心黃炳鈞副總經理於開幕致詞表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與證券商業務息息相關,櫃買中心為使證券商高階主管人員能瞭解政府政策以落實執行業務,特別舉辦本次宣導說明會,邀請證期局組長吳友梅及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暨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以專題演講的方式,宣導如何形塑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企業文化及目前政府政策推動的方向與內容,以提升業者的執行效能。期勉與會各業者共同為順利通過評鑑及提升國內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效能而努力。


專題演講首先邀請證期局組長吳友梅,主講「形塑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企業文化」,吳組長與來賓說明及分享,我國於86年加入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為該組織創始會員國之一,台灣自96年被列為一般追蹤名單,100年被降為加強追蹤名單,洗錢防制績效每況愈下,若本年度(107年)第三次相互評鑑績效不佳,將導致影響我國資金匯出、金融機構海外業務受到限縮、國人赴海外投資遭受嚴格審查等種種不利結果。許多證券業者一直以來有一錯誤迷思,認為證券商營業項目僅經手下單業務,並未經手款、券應無洗錢風險,實際上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研究認為證券業具備執行交易速度快、全球涵蓋範圍廣及其可改造性等特性,證券交易可漂白他處取得之非法資金,犯罪者透過非法交易行為(內線、市場操縱)賺取非法資金,且現今證券交易型態為高比率電子下單及業者提供一定程度私人銀行及財富管理等業務服務,故FATF認為證券業為高洗錢風險行業,業者應打破迷思,正視此行業之洗錢風險,並肩負起防制洗錢義務。


金管會針對洗錢防制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AML/CFT)之監理重點有五個面向,包含(1)是否致力塑造重視AML/CFT之文化:辦理防制洗錢及反資恐業務需有公司高層支持,足夠之資源配置,良好之制度設計,內部充分溝通及加強人員教育訓練。(2)是否了解自身之洗錢及資恐風險:公司應先了解自身之固有風險,即在沒有任何控制環境風險抵減措施下的原始風險(3)是否依風險基礎發展妥適之AML/CFT計畫:公司應辨識固有風險,評估控制環境、風險抵減措施後,檢視抵減後之剩餘風險是否在公司可容忍風險胃納範圍內。(4)是否運用內控三道防線及教育訓練確保AML/CFT計畫之遵循:第一道防線為業務單位自我管控、第二道防線為洗錢防制專責單位、第三道防線為內部稽核單位獨立查核。(5)是否發展集團層次之AML/CFT計畫以確保國內外子公司、分公司實施一致標準:金融集團應於集團內所有分支機構施行一致且較嚴格之AML/CFT措施。


吳組長並與在座證券商業者分享辦理AML/CFT業務時常見之缺失,包含(1)證券商風險評估問題:證券商風險評估結果與我國證券業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NRA)結果未連結,內線交易、市場操縱、證券詐欺、財報不實及特別背信等前置犯罪未納入風險評估或防制洗錢作業,風險評估方法論項目及結論缺乏合理論述。(2)客戶風險辨識妥適性:未落實CDD查核程序辨識客戶,客戶資料缺漏未建立替代評估措施,客戶評估制度設計及評估結果不合理。(3)監控與執行程序妥適性:未以資訊整合全公司業務,稽核抽核範圍未涵蓋全公司所有業務態樣,篩選指標及申報篩檢程序有效性有疑慮(4)教育訓練、AML/CFT認知:部分業者AML/CFT認知仍有不足,應強化整體公司及從業人員之教育訓練。吳組長另分享三件國內外因業者未落實執行AML/CFT而遭主管機關裁罰之案例。


專題演講第二場邀請到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暨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主講「國內外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政策之推動」,與高階主管們分享及說明,我們國家現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現況,暨分析說明國家推動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對於現今國際經濟情勢的重要性,蔡次長指出85年為推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而制定洗錢防制法,86年4月23日於法務部調查局成立「洗錢防制中心」做為金融情報中心,因此台灣在90年接受APG第一輪相互評鑑時成效良好,但96年接受第二輪相互評鑑因法制落後、金融機構執行預防措施不力等落入追蹤名單,是以於105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洗錢防制法,使洗錢防制法規能更健全,更於106年3月16日成立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統籌我國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政策,透過專責辦公室全力推動評鑑工作。現今,我國於106年7月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年會決議中,無條件從追蹤名單中移除。是以,為因應107年APG第四季第三輪現地評鑑,實有賴大家共同努力來使我們國家成為合乎國際防制洗錢評鑑及格的國家。


蔡次長於會中表示,做好洗錢防制工作即是維持良善錢的秩序,但我們卻生活在失序的世界,現今我們國家有近1/3的公司為人頭公司或殭屍公司,這些公司的設立,主要用途皆在於洗錢或逃稅之目的,是以近來擬修正之公司法其修正面向,即在確認公司的實質受益人,因其是洗錢防制重要的環節。另我國歷次修正之洗錢防制法,修正方向均集中在洗錢犯罪之前置犯罪,並未因國際標準要求進行完善之檢討,是以影響我國評鑑成效,也影響實務運作,故105年最近一次修正重點即在於提升洗錢犯罪之追訴可能、增進國際合作機會、建置透明化金流軌跡及強化洗錢防制體質。又對於高知名度的政治人物及其關係密切者應加強審查,APG都相當重視,最後亦提及未來相互評鑑的結果,將影響台灣在國際的地位,若評鑑結果未達標準,將對我國金融環境及經濟發展產生相當程度的影響,期待業者一起共同努力達成目標。


最後,意見交流部分,本次宣導說明會證券業者踴躍提問,講師與本中心也分別就政策推動、文化形塑、金融監理與實務執行等不同面向提出建言並交換意見,活動氣氛熱烈,本次宣導說明會圓滿成功,希望能提升我國證券業的執行成效。